美感的呈現
與藝術最形影不離的一個詞語,就是「美學」。所謂的美學是就是研究「美」的學問,古時的藝術作品無一不被認為是「美」的呈現,無論是大自然的美,人體的美,皆為藝術家對大自然(或者是造物主)的讚頌。於是,「美」便成為藝術品的必然特性。我其實一定程度上同意藝術是美感的呈現這個看法,藝術品沒有「美」,就難以有欣賞的價值,甚至令人不屑一顧。然而,今天我們要評論藝術,就不能以「美」作為藝術的充分條件,即是說藝術很難不包含「美」,但包含「美」的作品或者事物就不一定成為我們心目中的藝術品。
試舉一例,有人拍攝了一輯女子的照片,這位女子擁有著沉魚落雁之容,閉目羞花之外貌,婀娜多姿的身材,可惜的是原來拍攝者卻是個藝術白痴,手法拙劣,千篇一律,儘管那位女子是如何美麗,我們也難以把這輯相片視為藝術。著名超現實畫家達利就曾經拍攝過一幅攝影作品,數名祼體女模特兒在一間光線暗淡的房間裡,竟然推砌出一個骷髏頭的模樣,在這幅攝影上,除了包含女人銅體的美感之外,達利更運用其創造力,予以觀賞者神秘不安之感,誘惑與恐懼兩感交集,於是又成為了話題之作。這相信就是藝術和非藝術在基礎上的分別了,藝術家並非只是「美」的複製者,他是「美」的創造者和昇華者。
近幾年在香港,所謂「靚模」的寫真大受歡迎的,其中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有一位女模特向記者說希望拍出自己「健康的性感」,而非「色情的性感」,不禁令我驚奇納悶,究竟甚麼是「健康的性感」呢?難道是想用一大堆維他命丸遮掩著自己的重要部位?當然,我相信她的真正用意應該是不想寫真拍得太過庸俗,希望拍得更富有藝術美感,這是因為世上根本就沒有不色情的性感,所謂性感(Sexy)是指性的誘惑(Sexual Attraction),所以性感必然是色情的。事實上,自古到今不少藝術作品都有性的誘惑的成分,巴洛克時期西班牙畫家維拉斯奎茲於1651年的作品《鏡前的維納斯》(The Rokeby Venus)可以說是古代作品中最令我印象深刻。這幅畫作現今存放於倫敦的國家藝廊,畫作中一位女子背著觀眾,祼露著身體,展示著她線條幽美的臀部,在她的身前有一位小男孩(邱比特)拿著一面鏡子,從鏡子裡你能夠看到她非常模糊的樣子,同時感覺到她彷彿也在凝望著你。十七世紀在激進保守的西班牙裡出現過的祼體作品極少,這本身就是接近不可能,因為畫家極有可能會因此而被西班牙宗教法庭逐出教會,甚至驅逐出境。這幅畫出現過無數的故事和產生了無數的懸案,包括作品是為誰而畫?畫中人的真正身分是誰?是畫家的情婦?還是妓女?而後來由於畫作的名氣越來越大,描繪了女人的完美極致,引來女權分子以抗議婦女參政權運動領導人被囚禁一事為名,用切肉刀破壞了這幅名畫,國家畫廊動用了多名頂尖的人員足足用了三個月的時間才令這幅名畫得以修復。
不過,從純粹繪畫藝術的角度來看,這些懸案的真相和故事並沒有甚麼可貴之處。從畫作的藝術價值來講,這幅繪畫卻有兩個重要的突破。第一,比較以往關於維納斯的祼體畫,是以女子的正面居多,以背部和其性感的臀部展示人前是絕無僅有,作品相較於其他作品更能產生觀看者的幻想和官能上的刺激。第二,就是關於鏡子的影像問題。曾經有研究者找來真人模仿過畫中的情況,從畫家的角度和鏡子的方向位置而言,鏡子所投影的不應該是女子的臉龐,反而應該是女子的私處;作品刻意違返了正常的光學定律,很有可能是畫家聚焦觀者目光的手段。違反常理或者常識,就在十七世紀的這幅繪畫裡,埋下了伏線;三百年後的超現實主義把「違反常理」變成了規條,發揮到極致,我們往後會再談。
總的來說,「美」是人類的感性認知,它同時包含我們的慾望,因此藝術有時也包涵了一些情色的成分,於是藝術往往不時觸及一些宗教的禁忌,這可以說是屢見不鮮。
並不是藝術的充分條件,但卻是必要的條件,至少直到今天仍然是如此。